3850个梨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bl小说网www.gradff.net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酒吧的地址在鸿口市的市中区的边缘,那边是闻名的“酒吧区”,处处灯红酒绿,霓虹之下遍是纸醉金迷的男男女女。

这边是大肚男搂着超短裙姑娘,那边是年轻的男人扶着年纪感觉可以当李行歌妈的女人。

到了男人说的酒吧门口,和其他的酒吧不一样,这个酒吧虽然铺面很大,但门口没有闪耀的霓虹灯球,也没有夸张的招牌,门口更没有醉生梦死的年轻人。

“芸来。”李行歌情不自禁念出招牌,然后给刚才接陈朝泽电话的人打电话说自己到门口了。

李行歌以为他会扶着陈朝泽出来,结果只见一个人急匆匆的跑了出来,看见站在门口的李行歌就说:“嫂子,我是展耀,你叫我小展就好,朝泽哥还在喝,不肯走。”

感受了一下外面的天气,赶紧又接着说:“嫂子要不进去等吧?这个酒吧里面很安静的,我看朝泽哥应该也快喝挂了,到时候兄弟们一起把他扶出去。”

李行歌不想在外面吹风,更不想在酒吧门口当个人形立牌,只好点点头答应。展耀见李行歌点头就带着她进酒吧。

“幸好嫂子你打电话了,不然我们都不知道怎么办,又不敢给陈老爷子打电话。”展耀一边带路一边回头看着李行歌,然后又嘿嘿一笑,露出一口白牙,“没想到朝泽哥还挺腻歪,手机备注上写的是’宝贝’。”

李行歌没想到,他从来不叫她宝贝或者老婆,两人大部分都是直呼姓名,甚至有时候就直接把想说的话就说出来了,都不需要什么称呼开头。

展耀看着沉默不语的李行歌,陈朝泽结婚的时候鸿口市的朋友都不知道,事后是柳芸拿了陈朝泽送去的伴手礼回来给每个朋友,他们一直想看看能让这个当初流连于酒吧不归家,混迹各个花丛中的男人中的男人是被哪个’神仙’给收服了。

刚看到李行歌第一眼的时候展耀就觉得陈朝泽被收服的理所当然,她的美是一种让人越看越喜欢的美,柳眉星眼,眸子里似有一汪温柔水。微卷长发被挽在耳后,耳垂上戴了一副珍珠耳钉。整个人的气质和这个区格格不入,虽然温婉,但是总能似有若无的感觉到这个人身上有一股不服输的狠劲。难怪刚才陈朝泽要自己接电话然后装醉要嫂子上门领人,展耀也算是万花丛中过的人,李行歌是他见过的第一个在心里对她竖起大拇指撑服的女人。

穿过长长的走廊和楼梯,总算来到酒吧内部,确实和其他的酒吧的热舞dj不一样,虽然规模很大,这个酒吧更像是清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高辣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半夏(姐弟,1v1,高H)

半夏(姐弟,1v1,高H)

千水水
这就是之前那本禁忌之恋!!! (千水水最新鼎力大作,2019年度必看精品。
高辣 连载 6万字
假想情

假想情

女王陛上
高辣 连载 9万字
周莹的沉沦

周莹的沉沦

ImpotentRage
「叔叔,求求你了,我是实在没有办法了。」 周莹站在敞亮的客厅里,望着坐在客厅中央沙发上的叔叔,不敢皱眉头,只 能咬咬牙低声下气的说到。 「你也别说你叔不帮你,去年的学费,不也是你叔帮你出的么,你这么大的 人了,应该自食其力了,再者说,现在新闻里说女学生可好赚钱了」 周莹的叔叔周永鑫一言不发,而周莹的婶婶却刻薄的说个不停。 周莹知道去年叔叔给她出钱上大学已是不易,虽然经济上没有困难,可是她 那婶婶却
高辣 连载 1万字
[综漫同人]中也和中也

[综漫同人]中也和中也

蔗糖
齐木中也,上有智商高达218的哥哥,下有无所不能的弟弟,在齐木家就是一个‘普普通通’的孩子。这一天,他忽然来到了一个奇怪的世界,这个世界没有哥哥也没有弟弟,不过自己被捡回去的镭钵街倒是存在。然后,他在镭钵街见到了一个跟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人。齐木中也:“我无所不能的弟弟呀,你赶紧把我从梦中叫醒吧,我竟然看到了另外一个自己,这也太可怕了!!!”脑洞大开的中也自攻自受,对又是chuuya!综了小野犬、咒
高辣 连载 31万字
恋上风情万种的人妻同事

恋上风情万种的人妻同事

风卷波纹
大学毕业后,我被推荐并分配到一个较大的国私合资企业的公司单位里,做的是生物科技化学。在严格的管理和较为机械式的工作环境中,我也浑浑噩噩地在那工作了两年多了,像每个普通人一样,走着人人都会走的老路,经人介绍,相亲、结婚生子的老路。性生活方面也是平平淡了。直到那一年的春天我们公司新开了一个部门,记得那天早上我刚进办公室,主任就向我们介绍新同事,其中一位就是—嫒欣。她是给予了未受恋爱滋润的我一段春天的回
高辣 连载 8万字
我与客户老婆之间的私密往事

我与客户老婆之间的私密往事

夜色
事情过去很多年了。这是我从未分享过的一次经历。 他们是我的一个客户。我和他夫妻俩关系很好。经常和他老婆一起下乡,搬货。回来就在他家吃饭。后来,他说你也不用住宾馆了。直接住在我家里算了,这样第二天可以直接去下乡。 我后来就搬到他家里去住了。 他们夫妻人都挺好,当时应该都快40岁的样子。他老婆皮肤很白。所以显得年轻很多。 尤其是干活很吃苦,所以经常站店的是他,一起下乡的是他老婆。 那年夏天,他腿让车给
高辣 连载 5万字